2)第十二章 帝都经历(下)_嚣张大魔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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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天生具备的冰与火的元素将会自动收敛,但由于时间有限,繁殖和蜕变两者只能选其一,如果意见不合,麒麟自然就错过了难得的繁殖机会。

  所以,传说森中之森的冰火麒麟,仅有两只而已。

  坐在斯迪兰卡旅店旁边的酒场吧台,史伯格有趣的听着身后两个汉子的交谈,从他们身上希奇怪异,整体看起来却分外威武雄猛的装备,显然是由怪物们身上的材料锻造出来的。

  肯!

  交谈中的两人,其中一人突然站起,向着一名刚踏入酒吧的青年招手。

  霍金斯,曼。

  身穿白色轻身铠甲,蓝色斗篷背后飞扬,年轻俊秀的自由骑士大声应着,大步走来。

  史伯格看了肯一眼,眉头立刻皱起,他不喜欢看到比自己意气风发,比自己帅气的男人。虽然在别人的眼中看来,很多人都要比史伯格有气质、比他帅气得多,但要史伯格自己承认,甚至要史伯格产生嫉妒,那就比较少了,而肯,恰恰是让史伯格感到很不爽的人。

  当然了,若是在宫廷,史伯格说不定已经上去朝自己看不顺眼的家伙,狠狠地踹上几脚了,可惜现在是宫廷外,而且这几天来发生的事情,也让嚣张的家伙多少有点收敛,就如同那个无缘无故就敢痛扁他一顿,如同今天那个撞飞了自己,随后就无影无踪的家伙,而史伯格却偏有对之无可奈何。

  肯,你怎么现在才到啊?霍金斯表示不满,但语气却充满着得意之情,说罢还特意地曲了曲手臂。

  正如他所意料的那样,肯惊奇地问道:你们身上的装备都打造好了?

  嘿嘿。霍金斯得意的笑道:那还用说,凭我们的本事,两个月就搞定了,我身上的这套装备是火龙装,对中上级以下的火系魔法完全免疫,而且物理抗击力达到一百五十克顿,哈巴这个杂碎,他的末日算是到了。

  紫红色的鳞片甲胄,在霍金斯张狂的笑声中,不时流窜出缕缕红芒,左右护肩甲片上镶嵌着的火龙眼,也微微迸射着幽蓝的光芒。

  猩红的斗篷随着霍金斯气息的流动,也微微起伏着。

  太好了。{金}{榜}肯微笑着,眼中也毫不掩饰欣羡之色。

  三十七岁的曼,相貌清癯,嘴上留着短髭,眼中却难掩风霜与疲倦之情。

  唉!曼轻叹道:肯,你不知道,这两个多月来,我和霍金斯为了捕获那头火龙和猎杀光属性的魔貘,不知耗费了多少的心血和精力,更不知耗费了多少的财力物力……

  无论怎么说,火龙装和复生铠总算为我们得到了,之前的任何牺牲都是值得的。

  霍金斯豪气地道。

  可是……曼沉叹道:这些牺牲包括了团中八位弟兄的生命啊……

  别在说了!霍金斯站起,眉头皱得紧紧的:虽然他们是死在火龙的口中,可这笔帐,我们要记在龙眼身上,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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